【宏观快评】地方附加税:时点、量级、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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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2026年8月28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这“一税两费”将合并为地方附加税,随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,税率在11%~13%幅度内授权省级政府提出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。 若按中值12%设置,相对2025年约11.6%的一税两费平均税率,相当于加税不到一个百分点。 2025年一税两费合计收入9134亿元(城市维护建设税5170亿、教育费附加2382亿、地方教育附加1582亿),合并后有望超过房产税(5212亿)成为地方第一大独享税,并跻身国内增值税(6.89万亿)、企业所得税(4.13万亿)、国内消费税(1.69万亿)、个人所得税(1.62万亿)之后的全国第五大税。 时点上,参照《烟叶税法》《船舶吨税法》耗时1年2个月、《环境保护税法》1年半、《增值税法》近5年三档立法情景,报告判断地方附加税或介于较快与中性情景之间,2027~2028年完成立法是较合理预期,且立法不等于落地、正式施行还需数月至1年。 量级上,地方整体财政收入变动或约-500~+1000亿、中值税率下或增收约315亿;分省变动约-52~127亿(中值税率下或增收约2~49亿),对应地方财政自给率变动约-0.3~1个百分点,整体与分省财力格局或均变动不大。 结构上报告给出三个观察:费改税将机械抬升地方税收约4000亿、税收占一本账收入比重3.2个百分点,但并非收入质量有机改善;两费不再专款专用于教育后约4000亿的腾挪空间有待观察(4%教育经费红线压线徘徊,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未列约束性指标);征求意见稿未规定省以下分成,理论上省市县三级存在重新分成空间,省级或有分得更大“蛋糕”的空间。
主要观点
- 事件:8月28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地方税改革迎来新的重要进展。
- 地方附加税由现行“一税两费”合并而来:一税为城市维护建设税,两费为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均随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,应纳税额=(实际缴纳的增值税+消费税)*税率。
- 税率在11%~13%幅度内放权地方:由省级政府在幅度内提出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;若地方统一设中值12%,相当于较2025年约11.6%的平均税率加税不到一个百分点。
- 规模上,2025年一税两费合计9134亿(城市维护建设税5170亿、教育费附加2382亿、地方教育附加1582亿),合并后有望成为地方第一大独享税(2025年为房产税5212亿)和全国第五大税(前四大为国内增值税6.89万亿、企业所得税4.13万亿、国内消费税1.69万亿、个人所得税1.62万亿)。
- 时点上报告给出三档立法情景:较快为《烟叶税法》《船舶吨税法》历时1年2个月,中性为《环境保护税法》1年半,较慢为《增值税法》近5年。
- 地方附加税虽是平移型立法,但考虑到其体量和信号意义,或介于较快~中性情景之间,2027~2028年完成立法是较合理预期;立法不等于落地,到正式施行还需数月~1年。
- 量级(整体):按9134/11.6%倒算2025年税基,11%~13%税率对应地方附加税规模8662~10256亿,较2025年变动-472亿~1102亿,即地方财政收入变动或约-500~+1000亿,中值税率下或增收约315亿。
- 量级(分省):11%~13%税率下各省财政收入变动约-52亿~127亿,中值税率下或增收约2~49亿,对应各省地方财政自给率变动约-0.3~1个百分点。
- 提质空间:两费(2025年3964亿)现计入非税收入下的专项收入,合并后地方税收将对应增长约4000亿、占一本账收入比重抬升3.2个百分点,但这是口径调整的机械抬升,并非地方收入质量的有机改善。
- 分成空间:合并前一税两费多在市县级(如河北100%地方教育附加归省级、广东地方教育附加市县征收部分省分三成),征求意见稿对省以下分成未作规定,理论上省、市、县三级间存在重新分成空间。
- 定量观察省级话语权可用省级一本账收入集中度(省本级/全省一本账收入):集中度越低,市县自有财力越雄厚、对省级转移支付依赖越弱,省级在新税分成中的话语权或相对越低;结合2022年国办文件“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”,定性看省级或有分得更大“蛋糕”的空间。
论述逻辑
- 8月28日征求意见稿发布 → 明确税种属性:“一税两费”合并为地方附加税、随增值税消费税征收、税率11%~13%放权地方(中值12%相对约11.6%的现状相当于加税不到一个百分点)→ 以2025年合计9134亿衡量规模,合并后有望成地方第一大独享税、全国第五大税 → 类比《烟叶税法》《船舶吨税法》(1年2个月)、《环境保护税法》(1年半)、《增值税法》(近5年)三档立法耗时,判断地方附加税介于较快~中性情景之间,2027~2028年完成立法、施行再需数月~1年 → 按9134/11.6%倒算2025年税基并乘以11%~13%,测算地方附加税规模8662~10256亿 → 得出整体财力变动约-500~+1000亿(中值税率下增收约315亿)、分省变动-52~127亿、财政自给率变动-0.3~1个百分点,整体与分省财力格局或均变动不大 → 最后从费改税提质(机械抬升税收占比3.2个百分点)、两费腾挪(4%教育经费红线与“十五五”非约束性指标的张力)、省以下分成(省级或分得更大蛋糕)三个维度讨论结构性空间。
关键展望
- 2027~2028年完成立法是较合理预期,立法不等于落地,到正式施行还需数月至1年。
- 两费合并后是否腾挪出约4000亿财力有待观察,关键在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/GDP不低于4%的红线约束与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未列约束性指标之间的走向。
- 省以下分成规则尚未规定,理论上省、市、县三级间存在重新分成空间,定性看省级或有分得更大“蛋糕”的空间。
- 风险提示:测算考虑不全面,征求意见稿非最终立法,地方财政压力超预期,地方附加税推进不及预期,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不及预期。
推荐标的
- 报告未明确给出推荐标的;本篇为财政政策宏观快评,未涉及个股评级、目标价或覆盖证券。
关键图表
图1. 图表3. 分省地方附加税区间测算(1196~1396)

图3. 省级一本账收入集中度(越低,省级财政在分成中的话语权或相对越低)

图4. 表2. 地方财政收入变化测算:若按征求意见稿落地,变动约-500~+1000亿

图5. 图表6. 省级一本账收入集中度(越低,省级财政在分成中的话语权或相对越低)市县财政越不依赖省级财政(省级在分成中的话语权或相对越低)
